——2023年7月25日在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
省消防救援總隊
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現就《江蘇省高速公路滅火與應急救援條例(草案)》作如下說明:
一、立法必要性
(一)制定《條例》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發展和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精神的迫切需要。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安全工作,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發展作出了系列重要論述和批示指示,多次強調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條例》,為我省全面加強高速公路滅火與應急救援工作夯實了法治根基,是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保護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的現實需要。
(二)制定《條例》是有效應對高速公路災害事故形勢的迫切需要。我省高速公路發展迅速,路網密度和車輛飽和度均處于全國前列,事故風險大。近5年來全省消防救援隊伍接報高速公路相關警情1.5萬起、搶救疏散被困人員2900余人,重特大交通事故時有發生。特別是特大越江橋梁和特長水下隧道發生事故后,處置難度高、社會影響大。因此,迫切需要制定《條例》,提升高速公路滅火與應急救援能力。
(三)制定《條例》是鞏固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隊伍建設成果的迫切需要。2021年4月起,我省在全國率先開展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隊伍建設試點。2022年1月,全省已建成并投入執勤13個救援站。截至目前,已累計出動2000余次,搶救被困人員300余人,挽回財產損失近4.6億元,開展車輛安全巡檢近14萬輛次,如蘇通大橋區域的消防救援力量到場時間由建隊前的31分鐘縮短至12分鐘,發揮了就近就便、搶救生命、快速疏通、保障安全作用,亟需通過立法鞏固建設成果。
二、起草過程
自《條例》被納入立法計劃以來,省消防救援總隊成立了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起草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重點課題研究,收集編印參考資料,并面向全省征集立法需求,形成《條例(草案)》初稿,向社會和22個省級有關部門、單位征求意見,赴省內外開展立法調研、溝通協調。期間,省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黨組副書記樊金龍高度重視,多次調研指導,推動《條例》起草工作。2023年5月,《條例(草案)》報送省政府。省司法廳進行初步審查修改后,向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13個設區市政府以及省政府立法基層聯系點、部分省人大代表書面征求意見,通過江蘇政府法制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會同省消防救援總隊在常州市、江陰市開展立法調研,聽取相關部門、單位和企業代表的意見建議,邀請省司法廳立法專業團隊進行論證。在此基礎上,再次對反饋的意見建議逐條研究、反復修改,形成了《決定(草案)》。6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決定(草案)》,現提請本次常委會審議。
三、主要內容
《條例(草案)》共16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加強高速公路滅火和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稐l例(草案)》重點規范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區以及高速公路用地范圍內的火災撲救與相關應急救援工作;明確高速公路滅火和應急救援工作遵循的原則;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強組織領導。
(二)建立健全快速反應處置機制?!稐l例(草案)》完善了應急響應、組織指揮、聯勤聯動等現場救援機制;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和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依法提供相應保障措施;消防救援、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加強救援救治聯動。
(三)保障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隊伍建設?!稐l例(草案)》在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基礎上,就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隊伍建設作進一步補充和細化。一是明確建隊區域。二是規范隊伍管理。三是加強職業保障。
以上說明連同《條例(草案)》,請一并予以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