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
為配合省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于全省就業人員工資收入情況的報告,社會委認真研究謀劃,制定調研方案。8月下旬,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寶娟帶領調研組在宿遷開展專題調研,聽取部分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意見建議。調研組還先后赴浙江、安徽學習借鑒兩省在提高就業人員工資收入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在南京、蘇州實地調研就業人員工資收入情況;召開全省就業人員工資收入情況座談會,聽取省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農業農村廳等6個部門單位情況匯報,并就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舉措進行了交流?,F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省各地各部門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扎實推動共同富裕的重要論述,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提升就業質量,提高就業人員工資收入,實現了經濟增長、就業擴大、收入提高協同推進。
一是就業增收基礎日益穩固。近年來,各地各單位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堅持以新發展理念引領高質量發展,經濟發展質量效益明顯提升,就業增收基礎明顯增強。推動產業發展。支持企業創新能力提升、技術改造等,以產業升級轉型推動高質量發展,帶動就業增收。2022年,全省生產總值122875.6億元,其中,制造業增加值45832億元、占GDP比重達37.3%(均位居全國首位),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指數達89.1,連續兩年全國第一。完善政策措施。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印發《江蘇省“十四五”高質量就業促進規劃》《關于穩定和擴大就業的若干措施》等配套政策文件,促進經濟發展及就業質量提升,為提升就業人員工資收入水平打下扎實基礎。優化服務保障。召開省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和省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健全多元化專業化基層就業服務體系,完善就業失業統計監測調查制度,推進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和嚴重失信行為聯合懲戒,為全省就業增收營造良好環境。上半年為2.92萬名農民工追發工資2.9億元。
二是工資收入水平持續提升。2018年以來,全省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連續五年上升。2022年,全省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28124元,比2018年增加了6176元,增長28.1%。其中,2022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達到121724元,比2018年增加了37036元,增長43.7%,比全國高7695元,在全國位次由第8位升至第7位(其中,排名前10位的分別是上海212476元、北京208977元、西藏154929元、天津129522元、浙江128825元、廣東124916元、江蘇121724元、青海115949元、寧夏114631元、重慶107008元);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達到71835元,比2018年增加了17674元,增長32.6%,比全國高6598元,在全國位次由第6位提升至第5位(其中,排名前10位的分別是上海104560元、北京104542元、廣東77657元、浙江71934元、江蘇71835元、天津67258元、海南65519元、福建65392元、西藏62927元、重慶60380元)。
三是薪酬分配制度愈益完善。近年來,各地各單位主動適應經濟形勢變化,不斷加強宏觀調控,構建工資分配規則秩序,推動工資分配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提高工資標準。完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評估機制,適時適度提高不同類別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目前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2280元居全國第四位,小時最低工資22元居全國第五位。強化柔性指引。建立健全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公開發布從業人員工資價位信息,引導企業合理調整職工工資水平。據抽樣調查顯示,企業就業人口占比較高的制造業,職工年平均工資從2018年的73574元提高到2022年的95554元,年均增長7.5%。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貫徹落實《江蘇省集體協商條例》,建立健全政府、工會、企業共同參與的工資收入分配協商協調機制,通過集體協商切實保護職工工資權益。2022年,全省簽訂企業集體合同12.2萬份,其中工資集體合同11.92萬份。
四是城鄉收入差距逐漸縮小。近年來,省政府不斷拓寬農民增收致富渠道,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0年6.7%,2021年10.7%,2022年6.3%)增速連續快于全國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9.7%,4.2%)增速和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8.7%,4.2%)增速,農民收入實現持續穩定增長。強化政策支撐。印發《全省促進農民持續增收行動計劃(2017—2020年)》《農民收入十年倍增計劃實施方案》,不斷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明確重點富民舉措、擴大農民就業創業等,全方位健全農民就業增收長效機制。強化產業支撐。培育10億元以上縣域特色產業199個,全國“一村一品”示范村鎮201個,建設4個國家優勢特色產業集群以及71個國家農業產業強鎮項目,讓農民在產業發展中實現就業增收。2022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862元,比全國平均水平高12979元,位居全國第四位,較2021年增長5%。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486元,同比增長6.3%,城鄉居民收入比縮小到2.11:1(其中,全國2.45:1、浙江1.9:1、安徽2.31:1),是全國城鄉收入差距較小的省份之一。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國際國內形勢發生了重大變化,全省就業人員穩收增收也面臨著新的需求和困難。
一是就業整體形勢仍然嚴峻。面對復雜嚴峻的外部環境和多重超預期困難挑戰,全省經濟發展弊端逐漸顯現,就業總量受到較大影響。就業人員總數出現下降趨勢。2019年,全省就業人員總數為4903萬人,達到近40年來的最高值,其后開始整體呈現下降趨勢,截至今年7月,全省就業人口僅4805萬人,這反映經濟恢復的基礎尚不牢固,需求收縮、供給沖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持續凸顯,保主體穩就業難度較大。產業發展影響就業人員收入。2022年,全省13個千億元以上企業中,冶金、化纖企業8家,55個營收規模排名全國第一的行業,過半數為傳統產業;全省生產性服務業占服務業比重約55%,與發達國家的70%左右相比還有差距,特殊的產業結構也導致全省從事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等工資收入較高行業的就業人員占比不高。2022年,我省城鎮非私營、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均明顯低于北京、上海、廣東、浙江。結構性就業矛盾影響人均工資收入水平。隨著各地不斷布局新興產業,改造和升級傳統產業,對就業人員技能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導致集成電路、網絡安全、生物醫藥、電力裝備、安全應急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高精尖、高收入領域出現招工難現象,同時,部分傳統產業就業人員由于缺乏相應崗位面臨求職難的困境,只能從事一些低工資收入崗位或者失業。
二是區域城鄉協調發展不夠均衡。2022年,全省認定農村低收入人口約107萬人,主要集中在農村人口較多的蘇北地區,全省蘇南蘇中蘇北之間、城鄉之間收入差距問題依然存在,特別是與正在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浙江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一方面,區域收入差距仍然明顯。以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例,2022年,全省各設區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蘇州70819元)最低(宿遷30796元)比為2.3:1。從縱向看,2018年,全省各設區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蘇州55476)最低(宿遷22918)比為2.42:1,雖然比值降低了0.12,但是收入差距的絕對值卻增加了7465,呈擴大趨勢;從橫向看,2022年,浙江最高(杭州70281元)最低(麗水44450元)比為1.58:1,全省居民收入的區域內差異明顯大于浙江,且最低值比浙江少13654元。另一方面,城鄉收入差距仍然較大。2018年至2022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鄉收入比差距連續5年縮小,從2.26:1減少到2.11:1,但仍高于浙江同期的2.04:1和1.9:1;同時,盡管全省農民收入水平持續增長速度高于城鎮居民收入,但全省居民城鄉收入差距絕對值從2018年的26355元擴大到2022年的31692元,呈擴大態勢。
三是工資收入分配有待優化。近年來,全省工資決定和合理增長機制還不夠健全,勞動、管理、技術、數據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按貢獻參與分配作用發揮不夠。一方面,工資收入分配結構有待優化。比如,城鎮非私營單位高于城鎮私營單位。2018年至2022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平均工資高于私營單位從30527元提升至49889元,絕對值差增加63.43%。再比如,以知識、技術、技能等為核心生產要素的智力密集型行業工資水平明顯高于勞動密集型行業。城鎮非私營單位工資水平最高(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194303元)與最低(住宿和餐飲業56336元)比值3.45:1,高于2018年工資水平最高(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144766元)與最低(農林牧漁業43470元)比值3.33:1,城鎮私營單位分行業情況與非私營單位趨勢基本吻合。另一方面,工資收入管理機制尚未健全。比如,工資收入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占比還不夠高,2022年,全省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28124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49862元)56.3%,在絕對值和比值上均低于浙江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34177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60302元)56.68%;再比如,行業間工資收入增幅差距過大,2018年至2022年城鎮私營單位中,平均工資較低的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工資收入增長緩慢,個別年份出現下降,5年增幅僅分別為12.07%和14.02%,而平均工資較高的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以及金融業,5年增幅達到68.29%和113%。
三、幾點建議
我們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在高質量發展的過程中,不斷優化產業和就業結構,提高就業人員工資收入和保障水平,為實現全省人民共同富裕打下更為扎實的基礎。
一是助力經濟整體回升向好,進一步夯實就業人員工資收入持續增長的基礎。各地各單位要立足新發展階段,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統籌產業發展與就業增收,進一步打牢就業增收基礎。要牢牢把握高質量發展這個首要任務,持續釋放政策“紅利效應”,推動各類惠企政策自動匹配、精準直達,及時出臺符合經濟發展規律的增量政策措施,不斷完善現代化產業體系,促進農業、制造業、服務業等就業提質擴容,培育就業增長新動能,為全省就業人員提供更多高報酬的就業崗位;培育數字經濟就業新增長點,促進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推動高質量發展、高質量就業及高水平工資良性互動。要不斷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擴大公共就業服務范圍,優化就業增收環境。要不斷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及相關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和各行業的人力資源市場信息服務體系,完善市場信息發布制度,實現各級就業信息資源共享,提高就業人員自主選擇高薪職業機會。要強化農民工、殘疾人、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幫扶,切實提高低收入群體增收能力,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失業登記、職業指導、技能培訓、崗位推薦、生活保障聯動機制,擴大公益性崗位安置,增強重點群體就業增收工作質量,不斷增加低收入就業人員工資收入。
二是健全職業技能培訓體系,進一步提升低收入行業職工素質和工資水平。2022年末,全省共有技能人才1450萬人,其中高技能人才475萬人,技能人才占就業人員比例達29.8%,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達32.8%,位居全國前列,但是仍有3000余萬就業人員沒有技能技術“傍身”,缺乏在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過程中提高工資收入的基礎條件。省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在技能人才培養、使用、評價、激勵等環節進一步探索研究、破除瓶頸梗阻,不斷提升技能人才比例,提高就業質量,提升就業人員工資水平。一方面,聚焦經濟高質量發展需要,厘清現代化產業體系基本脈絡,做好技能人才供需預測和培養規劃,不斷健全以行業企業為主體、職業院校為基礎、政府推動與社會支持相結合的技能人才培養體系,完善技能導向的技能人才使用制度,構建以職業能力為導向、以工作業績為重點、以道德素養為基礎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厚植技能人才成長沃土。另一方面,圍繞各地特色產業和新興產業需求,加大普惠性人力資本投入,統籌就業前職業教育和就業后技能技術再提升,深化“產教融合”“工學交替”等培養模式,積極探索中國特色學徒制,擴大公益性技能、就業培訓等對低收入行業職工的覆蓋率,不斷提高低收入就業人員的個體素質、就業質量和工資水平。
三是強化城鄉區域協調發展,進一步縮小蘇南蘇中蘇北及城鄉收入差距。黨的二十大擘畫了中國式現代化的宏偉藍圖,要求著力推進城鄉融合和區域協調發展,對城鄉區域發展作出了更加長遠、系統的戰略部署和總體安排,為促進我省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更好地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指明了方向路徑。一方面,堅持城鄉融合發展,統籌實施城鎮化和鄉村振興,不斷完善勞動就業保障體系,擴大城鄉居民就業,做到農民工與城鎮居民同工同酬;不斷挖掘農村優質生態環境、農耕文化資源、綠色農產品等特色優勢,科學引導資本下鄉、技術下鄉,不斷激活農村發展潛力和活力,壯大農業農村現代化經濟發展,積極培育農村勞動者就業增收的新增長點。另一方面,深入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發揮蘇南蘇中蘇北各區域比較優勢,構建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布局;堅持宜山則山、宜水則水,宜糧則糧、宜農則農,宜工則工、宜商則商的原則,引導各地結合實際走差異化、特色化的高質量發展之路,避免同質化、無序競爭;健全區域協調發展體制機制,加快形成蘇南引領、蘇中崛起、蘇北趕超的區域發展格局,進一步縮小由于區域經濟發展不均衡導致的就業人員工資收入差距。
四是規范工資收入分配秩序,進一步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在推動高質量發展、做好做大“蛋糕”的同時,進一步分好“蛋糕”,要構建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制度體系,規范收入分配秩序。一方面,各地各單位要結合經濟發展狀況,建立健全就業人員工資收入決定、增長和保障機制,不斷完善包含崗位價值、能力素質和業績貢獻等多要素的薪酬分配制度,實行多勞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增強就業人員活力;不斷健全科學合理工資增長機制,持續提升工資集體協商效能,促進就業人員工資增長與勞動生產率增長相協調;不斷加強執法維權和勞資糾紛矛盾調處,預防化解欠薪酬事件,保障就業人員的每一分“血汗錢”。另一方面,要做好工資宏觀調控,不斷健全最低工資調整機制,充分發揮最低工資標準對低收入勞動者的“提低”效應;不斷強化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參與分配的收入分配導向,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種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眾要素收入,不斷穩定和壯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不斷提高對農林牧漁等低收入群體工資收入補貼,加大對信息技術、金融等高收入群體工資收入的調控力度,推動更多低收入就業群體進入中等收入群體行列,形成與經濟水平相匹配的橄欖型收入結構。